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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问答

什么是PCT?


    国际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PCT条约)是一个旨在便利申请人向各缔约国申请专利的国际条约。按条约规定,任何缔约国国民都可以向其本国专利局或其代办受理国专利局提交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一份PCT申请在其指定国具有与在该指定国内单独提交的国家专利申请同等的法律效力。

    PCT条约的缔约国包括全部工业化国家、大部分东欧和前独联体国家,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发展中国家。一个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按PCT条约申请外国专利。首先,申请人可以用中文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PCT申请,申请提出后,中国专利局将对该申请提出国际检索报告,还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作出初步审查报告。这一阶段称之为国际阶段。必须指出,PCT条约只是一个涉及专利申请的条约,并不涉及授予专利权的事务,这是因为是否授予专利权是每个国家或地区联盟自己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不能由国际组织包办。因此,申请人如想取得上述指定申请国的专利,还必须再PCT申请提出后的一定期限内(通常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或30个月内),办理PCT申请在该指定申请国的各项手续,直至在该国取得专利权。这一阶段称之为国家阶段。

    如上所述,一件PCT申请必须经过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后,才可能获得外国专利。申请人最初指定了申请国,但不办理国家阶段手续的,不能最终取得在该国的专利权,当然也不必支付在该国取得专利权所需费用。

    与直接申请外国专利相比较,PCT申请从申请到取得外国专利权的时间较长,但PCT申请的申请人有更充裕的时间对市场前景进行调查评估。

    通过PCT申请取得各国专利权的总费用与直接在各国取得专利权的总费用大致相同。